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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一定要办理登记吗,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此文章帮助了438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提到软件著作权可以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一定要办理登记吗?如果需要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该如何登记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软件著作权一定要登记吗

根据相关法规,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2002年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说的是“可以”,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与是否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不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尽管不再是强制性的要求,但是著作权登记还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国家对已经登记的软件将会予以重点保护,并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融资、进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二、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1、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登记费;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3)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4)登记证书费;

(5)封存保管费;

(6)例外交存费;

(7)查询费;

(8)撤销登记申请费;

(9)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前述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2、相关的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登记的软件,有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以上就是对软件著作权一定要办理登记吗以及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软件著作权并不是必然的办理登记,但是办理登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如果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比较的复杂专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以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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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自然人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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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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