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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的种类有哪些,著作权侵权责任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252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著作权人需要对侵权有一定了解,首先要了解著作权侵权的种类有哪些,同时还要了解著作权侵权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将给您一一介绍。

一、著作权侵权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

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

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二、著作权侵权责任有哪些

1、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4、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对著作权侵权种类以及著作权侵权责任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著作权侵权不管是责任认定,还是过程中的取证、赔偿都十分的专业复杂,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实务经验丰富,相信律师能够给您更好地建议以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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