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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转发微博是否构成侵权?

此文章帮助了1300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微博的出现变更了人们的交流方式,出现了很多段子王,那么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呢?微博有无独创性是判断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关键。转发微博具有独创性因此构成侵权。

一、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之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活动;第三条之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判断微博,这些信息是否具有著作权,关键这些信息是否具有独创性及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如果有哪怕只有几个字也具有著作权,如果没有就不具有著作权。

二、转发微博是否构成侵权

转发微博绝对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微博转发的作品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具有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不得通过直接引用的形式侵犯著作权。

微博是一个及时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它鼓励用户及时转发信息以期冀信息的迅速传播,其公共性和共享性决定了其侵权的绝对可能性,但是其公共性和共享性也同样决定了信息提供者对其著作权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复制权的默认许可使用,甚至是放弃。所以基于作者的这种自愿放弃或豁免,一般的侵权应根据微博的分享性原则予以免责,这种情况下转发微博的网络用户不用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当转发者具有主观恶意或发生了显而易见的后果,将被认定著作权侵权。

判断微博转发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著作权人有没有声明不可转发,被转发和使用的微博是否用于营利目的,以及转发者对原作者是否造成了侵害。事实上,在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在法律上对此类侵权者的判罚是赔礼道歉和立刻删除转发的内容。

以上就是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转发微博是否构成侵权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微博的特点是分享性,分享带来的社会福利对著作权人会带来限制和影响。但是在著作权法的规范范围内,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依然应获得尊重。一旦发现自己的微博被侵权,可向版权局投诉或举报,也可以采取其他民事途径追究责任。具体采取哪种措施更有效,当事人可以向知识产权律师咨询。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在第10条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网络著作权更易发生侵权纠纷,权利人应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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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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