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因为工作的关系委托一位员工执行了一个单位的工作任务,也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现在这项成果已经完成了,员工说所有权是他的。我想请问职务技术成果谁享有所有权,企业能享受什么权利?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二、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
根据合同法第326条,职务技术成果属于单位所有,由单位拥有并行使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所谓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单位工作任务,或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三、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
如果技术成果与职工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没有直接关系,而且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就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属于职工个人,其使用权、转让权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拥有和行使。
以上为您介绍的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