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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文章帮助了476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

(一)事先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送达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往往拒签相关文件,那么用人单位在招聘用人过程中就应当做好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比如说在招工阶段可以要求劳动者在提交员工登记表时确认送达地址,或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往往还是会遇上事后追讨经济补偿差额部分的劳动者。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所涉及的相关资料一定要有。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司规定等。另外,经济补偿金还应该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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