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机长奖励300万
据新京报报道,10月11日中午12时许,上海虹桥机场一架东航A320客机在滑出跑道,即将起飞时,发现东航一架A330客机正在横穿跑道。发现这一情况后,A320客机紧急起飞,从A330上方掠过,避免了相撞事故。12日下午,中国民航局公布了这一事件的调查结果,将该事件定性为一起“飞机冲突事件”。经初步调查,该事件是一起因塔台管制员指挥失误,造成跑道侵入的不安全事件。
10月21日下午,中国民航局分别给予华东空管局、华东空管局管制中心、华东空管局安全管理部13名领导干部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撤职处分;吊销当班指挥席和监控席管制员执照,当班指挥席管制员终身不得从事管制指挥工作;对成功化解危机的东航A320客机当班机长何超记一等功并给予相应奖励。
新京报记者从东航处确认,今日上午,东航举行“何超机组表彰会”,多位民航系统高管到场。会上,机长何超被评为先进党员,并奖励人民币300万元,同时机组也获得表彰和人民币60万元奖励。
奖金需要纳税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奖金时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费
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年终奖”。根据国税局2005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年终奖所得税计算三种具体方法:
(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3500元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也应该纳税。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二、偶然所得奖金的税费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本事件中东航机长的奖金应属于这一类所得。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