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虎遭游客戏谑不构成虐待
近日,上海市民林小姐在去上海市野生动物园时拍下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工作人员单手握住小老虎两条前腿,把小老虎吊在半空中,而在和一个小女孩合照时,小老虎闭上了眼睛,工作人员便拍打它的头部,让它睁开眼睛。
对此,上海野生动物园也在今天回应:园方安排幼虎和孩子合影环节,旨在鼓励小朋友和老虎互动,而所得的费用会用于保护动物上来,现场工作人员都是幼虎的饲养员,他们也比较了解幼虎的习惯。园方经过调查后,也承认视频中有不当的地方:1,不应该出于拍照需要就拍打小动物物头部,而不让小动物睡觉,2,没有给小朋友的消毒措施,这两条他们都在整改,目前暂时关闭和幼虎的合照项目,将对场所和服务人员进行整改后再开始,今后不再强行让幼虎和小朋友拍照,并设立爱心捐助箱,取代现场收费的形式,所得的钱款将全部用于保护动物。
二、虐待动物有何处罚
目前我国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外,尚未有其他动物保护法律,这使得一些家养、豢养动物在遭到虐待时,对行为人不能给予适当的法律处罚。
对于虐待动物的,严重的只能以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定罪,有主的动物主人可以以“所有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对方赔偿和赔礼道歉。而无主的动物,却还赔偿要求救助都找不到法律根据。
对于虐待动物的救济手段,目前也只有是向当地公安部门、动物保护协会等举报,对行为人进行制止和教育。
三、虐待动物罪何时立法
目前世界上已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防止虐待动物的法律,许多国家还将虐待或伤害动物行为视为犯罪,在刑法中予以规定和惩罚。
我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也先后制定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相关规定,对虐待动物的行为处以从罚款到监禁不等的处分。比如,2014年10月25日通过的澳门《动物保护法》对遗弃动物的行为处以五千至四万澳门元的罚款;虐杀动物更被列作刑事犯罪,最高监禁三年。
为此,许多动物保护人士通过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希望能尽快通过动物保护的相关立法:有代表提议制定《动物保护法》;也有人提议制定“虐待动物罪”;罗胜联等代表建议,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中,增加“有下列虐待动物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希望代表的提案能够推动国家早日制定《动物保护法》,为动物们争取一些生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