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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应如何设计,基本工资的方案设计

此文章帮助了1659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目前,许多企业已普遍建立了以岗位(职务)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而且大部分企业都根据各自的生产实际情况,设计了多种形式的岗位工资,主要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和岗位系数工资制。企业普遍做到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基本建立了工资能增能减的机制。不管哪种工资形式,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激励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福利费用中支付的交通费、饭贴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的薪酬方案,已经比过去前进了一大步。笔者以岗位(职务)工资制为例,提些个人看法:企业的基本工资中,仅有岗位(职务)工资是不够的,因为,这种单一的工资制度缺少一种灵活的增资机制,缺少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另外,岗位(职务)工资,只能反映不同岗位(职务)的劳动差别,却无法反映不同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岗位(职务)上的劳动差别。

因此,笔者以为,企业如有条件可将基本工资分成三个部分:

一、本人工资(也称生活工资或其他什么名称都可以)主要起保障本人生活的作用,起始水平可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相同(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可以设定最高限额,如最低工资的2倍。这一部分可根据员工的年龄每年增加(含有工龄的意思)。

二、岗位(职务)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制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做好科学、细致的准备工作。具体步骤主要有:

1、对本企业全部工种和岗位进行细分,调查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劳动组织等状况,初步确定企业的岗位种类。

2、采用岗位评价方法。岗位评价又称为"岗位功能测评",是岗位研究的核心内容,它是指在对各工种、岗位的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劳动特点、劳动环境,以及对岗位有影响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测定与综合评价的过程。

3、根据岗位顺序,确定相应岗位工资标准。岗位(职务)工资有一岗一薪制和一岗数薪制等形式。

4、将全部职工纳入岗位(职务)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并进行适当调整,综合平衡各工种、岗位之间的工资关系。

三、能力职称工资岗位(职务)工资的局限在于达到某一岗位(职务)工资的顶点后,如不能晋升到更高一级的岗位(职务)上,就不能再增加工资。因此,在岗位(职务)工资体系之外,有必要再设计能力职称工资体系,与岗位(职务)工资配套使用。

能力职称工资的等级应分层次和级别。全体员工不分工种和性别都应纳入这个能力职称工资体系。通过业绩考核后,评定为某一层的某一级,即可取得该层级相应的报酬。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现在产生的纠纷很多。依照我国法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试用期工资标准,才能在避免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试用期工资,企业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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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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