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履行劳动裁决义务咋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员工与单位就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双方都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员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工会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的经费来源于:
(一)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
从工会法的上述规定来看,工会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办企业,因此工会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上世纪90年代许多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时,都是由工会代表持股职工担任股东的。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人,但通常国有企业的职工都超过50,在国有企业改制为职工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后,为了使所改制的企业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有工会代表职工当股东,可以大大降低股东人数,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