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人力资源案例  >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辞职后拖欠工资不给咋办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辞职后拖欠工资不给咋办

此文章帮助了1455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杨某以单位拖欠其工资及社保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却以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近日,杨某依靠法律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杨某于1998年10月到济南某印务公司从事技术改造工作,双方签订了10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0月1日止。自2007年10月开始,杨某在家待岗。2008年9月23日,杨某以印务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印务公司同意后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送达杨某本人。2004年1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印务公司共欠发其工资及生活费12883.18元。并且,杨某以单位的名义自己缴纳了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1529.36元,其中应由杨某个人承担的部分,印务公司虽在杨某工资中扣除,但因企业经营困难未为杨某按月缴纳。2008年11月24日,杨某向济南市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印务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394元;返还垫付的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的工资。仲裁委作出裁决后,杨某不服,向历城区法院起诉。

辞职后拖欠工资不给咋办

法院认为:杨某在印务公司工作期间,印务公司因企业经营困难,整体拖欠职工的部分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在杨某离开印务公司时,印务公司未对何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作出承诺,因此杨某现起诉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生活费,要求返还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的请求未超过仲裁申请期限的规定,印务公司应按认可的拖欠工资及生活费数额12883.18元支付给杨某,并将杨某已垫付的社会保险费11529.36元返还给杨某。杨某因印务公司拖欠其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此种情形下,印务公司应按杨某的工作年限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因杨某与印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在家待岗,因此印务公司应按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760元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据此,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法院判决:印务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杨某拖欠的工资及生活费共计12883.18元;支付杨某垫付的社会保险费11529.36元;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600元。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劳资纠纷案例、竞业限制纠纷案例、劳动争议案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工伤事故纠纷案例、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劳动合同变更案例等。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