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人力资源案例  >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何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何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文章帮助了145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某IT公司员工于先生于1998年进入该公司任职,双方签订了6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04年。近年来,该公司经营不景气,出现亏损。自2002年开始,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于先生和其他员工的工资。2002年4月9日,于先生提出辞职,该公司经研究同意后,他们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是,该公司没有支付于先生2002年1月至4月的工资。2002年6月,该公司才支付了拖欠于先生的三个月工资。于先生到公司其他在职员工还领取了应得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他向该公司要经济补偿金,该公司不给。

于先生在2002年7月将该公司告到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2002年三个月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单位何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专家分析:该案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时效问题。该公司与于先生在2002年4月解除的劳动合同,于先生也签字认可。受理时效应从于先生4月开始计算。《劳动法》第82条规定和《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第82条的规定,于先生的申诉已超过了六十日的申诉期限;二是《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及《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第50条的规定,该公司不属于无故拖欠职工的工资,故不需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在于先生离职该公司时没有约定应该支付三个月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所以,于先生的申诉请求,不能支持。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劳资纠纷案例、竞业限制纠纷案例、劳动争议案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工伤事故纠纷案例、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劳动合同变更案例等。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