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岗位的情形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期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具体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岗位是属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工作岗位无法履行的,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二、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在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时,用人单位应当客观分析调整工作岗位的原因和必要性,保证调整工作岗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擅自无故调整员工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收集固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所有证据材料。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应当充分考虑单位实际情况、员工的技能和特长等情况,必须具有合理性。在形式上,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不当,擅自调岗,降低劳动者报酬,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并不能随心所欲,滥用自主用工管理的权力,必须兼顾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