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我们公司有个员工上个月粉刷高楼外墙的时候,从3米高的地方摔了下来,经医院诊断后为右腿粉碎性骨折。由于他这种情况确实是属于工伤,请问我应该批准多长的医疗期给他呢,这种工伤员工的医疗期有多久呢?还有,在这个医疗期间内,我还需要向这个员工支付工资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除此之外,我国相关法律还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法律问题,随时都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