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可以变更和员工的劳动合同吗,变更劳动合同用什么方式

咨询时间:2013-01-16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加工厂的老板,之前和厂里员工都是签订的3年期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这段时间厂里亏了不少钱,我打算把劳动合同的期限缩短,变更一年期,工资标准也降低一点,请问我可以变更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吗?变更劳动合同一般采用什么方式呢?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可避免。

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即变更劳动合同是双方的事,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的内容是双方约定的内容,而不是法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差不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各自保管。

作为双方各自的凭证和发生争议时维护各自权益的依据。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法律问题,随时都可以来电向我咨询。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将风险防范于未然,让所有企业都心安
 

人力资源相关咨询

选择优秀的人力资源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制完美的企业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人力资源律师网上解答企业劳动纠纷、员工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法律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专家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