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各位大侠,我只是一个小老板,贷款开了家化妆品店,最近年底来买东西的人比较多,于是员工晚上有时候下班会晚一点,她们就要求我给双倍的加班费。但是小本生意哪里以后那么多钱,我不想给她们,她们就说要去找劳动仲裁。我想问什么是劳动仲裁啊,好像问题很严重的样子,对我会不会有严重的影响或者处罚呢?劳动仲裁效力如何规定,可信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动仲裁的程序问题。
劳动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字面上看,是协商前置、调解前置、部分案件的一裁终局。
这样一来,劳动争议案件的“一裁二审终局”变成了“一协一调一裁终局”。
除非再以某个具足够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不是“一协一调一裁终局”。
因为,比较一下本条与《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两者句式基本相同、内容基本相似,但《劳动法》有一句“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从而排除了调解前置。
而本条对协商、调解均未有这样的排除性规定。
虽然有协商、调解的在前,但是对于协商、调解,当事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也可以选择不通过协商、调解。
这实际上是把以前没有明文规定的内容明确规定了,也没有强制性。
以上为您介绍的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我会悉心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