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最近赔偿了一个劳动仲裁的问题,但是平时我们打官司不是都是在法院吗,为什么劳动争议经常提到的是劳动仲裁呢,能不能介绍一下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有什么不能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动诉讼的问题。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
1、性质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
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依据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先行调解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及时原则。
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4、程序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只有一审,仲裁裁决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即终结,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不能向上一级仲裁机构再行申请,而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则有二审,诉讼一审结束后,如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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