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因为工作的关系委托一位员工开发一项技术,因为当时委托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约定技术所有权归属。现在这项成果已经完成了,员工说所有权是他的。我想请问委托开发成果谁享有所有权,委托开发成果企业能享受什么权利?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二、委托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
公司除了自行研究开发之外,往往也会出资委托其他公司或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生产技术。
合同法规定,委托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关系下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也可约定属于被委托人。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也就是说由当事人共同拥有。
但是,被委托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成果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另外,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委托开发中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被委托人。
以上为您介绍的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我会一一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