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因为工地发生事故,致使多名工人不同程度的受伤,因为以前管理这个方面的那个人走了,现在我来接受,之前他们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来补钱了,也买了保险,现在受伤的工人要求赔偿,但是数额太大,公司老板无法接受,请问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解决的途径和办法有哪些呢?
您好,关于劳动工伤纠纷解决的途径和办法有哪些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此问题: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
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此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
3、工伤认定程序。
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周先生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做出后因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程序。
4、仲裁程序。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5、法院审判程序。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
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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