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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如何确定违约金

咨询时间: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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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公司于一名员工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的条款,但是上个月却跳槽到了同一个城市同一个行业的公司上班,而且这家公司还是我们公司最大的竞争对手,请问,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如何确定违约金呢,公司可以请求赔偿多少呢?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是这里的问题是违约金远远高于了正常数额《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二)显失公平。

……”

《民通意见》第72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属于可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有一点,你在公司获得的总收入是多少,超过总收入30%,应该可以法律裁定违约金额过高,显失公平。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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