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单位有些员工不肯加班怎么办?因为到了年底,所以手头上的事情比较多,就希望员工能够加班,然后会给加班费的。想问下,关于加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麻烦您详细为我解答下。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加班方面的问题。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加班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满意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认真为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