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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提出要辞职,单位必须要答应吗?

咨询时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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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我们公司在2010年与一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员工现在工作了1年多了,但是他说觉得这份工作并不是很适合,突然提出要辞职。但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还没有到。我想问下员工突然提出要辞职单位必须要答应吗?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种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准许。

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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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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