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厂有一个员工,上班时间因工作问题和厂长发生冲突,双方均动手打人和骂人了,当天被厂长记了个大过罚款二百元。该人不服,第二天就写个辞职申请书要求厂长特批他马上离职,厂长未同意,该人从写辞职书当时起就一直旷工,厂长又以旷工为由罚款100元,明确告知该员工必须按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辞职,该员工不听,未按此程序做,一直旷工,至今日已旷工超过三天,我想问一下,是否可视该员工做法为自动离职?什么是自动离职?员工离职工资怎么给?还是不用发放任何工资和补贴呢?请告知一下该怎么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自动离职方面的问题。
连续十五天旷工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EMS发旷工通知书,要员工本人签收,作为解除依据。
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那你们私下解决吧,如果他和你们劳动仲裁,你们公司就得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之后单位必须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必须包括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除非特殊情况,单位不会不给开的。若不给开,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员工自动离职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