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规定了如果是属于公司的机密性东西是不让对我公布的,属于商业机密。但是很多人为了牟利还是侵犯商业秘密,想请问心爱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麻烦您详细为我介绍下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问题。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果您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