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企业如何防范员工不辞而别呢?

咨询时间:2013-01-22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最近两名员工领了工资就走了,没有回来上班,导致公司无法正常交接,现在弄得非常的麻烦,一些用人单位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员工没有任何预兆地就不来上班,导致工作无法交接,使单位陷入被动。这种做法对劳动者利益有没有损害?企业又该如何防范呢?请问在以后的工作中,企业如何防范员工不辞而别呢,有没有什么法律办法?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可以不告而别的情形,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除此以外,任何情况的不告而别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主动辞职变成了因违纪被辞退,就会影响到离职后的经济补偿甚至日后的再就业。

其次,对用人单位来说,可在合同或制度中明确“劳动者不配合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这既符合“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又能将劳动者不告而别后企业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

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将风险防范于未然,让所有企业都心安
 

人力资源相关咨询

选择优秀的人力资源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制完美的企业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人力资源律师网上解答企业劳动纠纷、员工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法律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专家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