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女职工产假的时间是多久,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咨询时间:2013-01-23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有一位女职工现在怀孕了,前天她来向我请4个月的产假,我觉得时间太长了就没有给她批,我想来问问这个女职工产假的时间是多久啊?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我们不给她发工资可以吗?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规定的时间是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因此女职工的产假是带薪休假。此外,我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您的公司已经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拿到的生育津贴,取决于你们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和你们公司制定的社保基数标准。

如果贵公司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由贵公司支付。

当然,这个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你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将风险防范于未然,让所有企业都心安
 

人力资源相关咨询

选择优秀的人力资源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制完美的企业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人力资源律师网上解答企业劳动纠纷、员工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法律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专家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