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服装加工厂的老板,我打算过两天和厂里的职工工会签订一份关于职工福利等方面的集体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之间这份集体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呢?还有啊,劳动部门一般是如何审查集体合同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44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