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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吗

咨询时间:20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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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想来向您咨询一下关于企业辞退员工的一些法律问题。请问企业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单位还有一位怀孕3个月的女职工,请问我们可以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吗?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可见,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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