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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工资吗,试用期的福利待遇怎么算?

咨询时间:201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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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试用期待遇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刚进公司,他跟我说转正之后是4500一个月,但是试用期只有2000,并且试用期是6个月。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

三、只签订单独试用期的合同违法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

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如果您还有问题的,可以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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