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工伤的待遇怎么样。我一个朋友受了工伤,虽然只是小手指骨折了,但是还是挺严重的了。他单位还是说给他交医药费,但是几天过去后病还没好完全,对方就说给两千块就算完事了。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