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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什么限制性规定,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咨询时间:20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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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们是一个中小企业,现在的经济环境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很不利,单位为了减低劳动者成本,决定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时候约定比较长的试用期,同时试用期的工资当然也要定的比较低一点,请问律师,在法律上,试用期有什么限制性规定,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一、试用期的限制性规定:

1、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关系有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论是否变更岗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1、试用期工资有了新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抵挡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违法试用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是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即超期试用的除支付试用期工资外,还另外支付一个月转正后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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