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两天我们公司打算去一所大学招聘应届生,我想先来向律师咨询一下,在新员工的试用期间,我需要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吗?还有啊,如果我们要签3年期的劳动合同,那这个试用期有多长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员工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如果贵公司与员工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则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