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单位的一个承包工地上出现了工伤事故,伤员被认定为五级伤残,现在他向公司主张伤残就业补助金,我想知道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什么?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谢谢。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所谓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
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计算方法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同时,根据《条例》规定,工伤一级至四级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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